【双师课堂】“复制人”的人体改造与法律边界

发布日期:2026-10-30    浏览次数:

当义体取代血肉,当记忆可以被植入、被篡改、被商品化,“人”还是不是那个我们熟悉的“人”?当被创造出来的生命开始追问“我为什么活着”,法律又该把它安放在哪一格?

10月26日,科幻背景的雷云龙老师与法学背景的徐佳老师在《科幻与想象力》课堂上联袂开讲,以赛博朋克经典作品《银翼杀手》为切口,围绕“何以为人”这一核心问题,设置了“人何以为人”“记忆与情感”“复制人算不算法律上的‘人’”三个环环相扣的议题。两位老师不再各自专场,而是就同一议题分别亮明立场、当场质询:一位从影像的美学与哲学内核为自由意志发声,一位从中国民法典中“人”的制度为边界理性作答,观点时而碰撞、时而互补。这不仅是一次教学形式的创新,更是一场关于“何以为人”的真实思想交锋。

“人”何以为人:血肉之躯,还是自由意志?

课堂伊始,雷老师先问大家:“复制人”是否拥有独立人格?随后雷老师率先亮出鲜明立场:决定“人”之为人的,从来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血肉,而是情感、记忆与自由意志。他以赛博朋克“高科技、低生活”的世界观为底色,聚焦复制人罗伊·巴蒂临终的“雨中泪水”独白——“我所见过的,你们人类绝不会相信……所有瞬间终将消逝,一如泪水消逝在雨中。”在雷老师看来,当一个被设计出来、被限定四年寿命、被当作奴工与商品的“产品”,在濒临消亡时流露出对生命的眷恋、对创造者的宽恕乃至对同类的悲悯,银幕前的我们就已无法再用“是不是血肉”来否认他的人性。

假设现实中真的造出了“Nexus6”,你是法官,你会判他们为“人”还是“物”?徐老师将讨论引向基于法律理性的不同判断。

她提醒学生,法律的回答与影像的感动未必同频。我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上的“自然人”首先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其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且一律平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与生俱来、不可剥夺。徐老师的立场很明确:情感不能自动兑换成法律资格,“是不是人”在法律这里首先要过“出生”这道门槛。

雷老师当场追问:如果血肉并非充分条件,法律凭什么把拥有自由意志的“他者”永远挡在“人”的门外?徐老师则回应:恰恰因为法律要稳定、可预期,才不能因一时感动而随意移动“人”的边界;但这条边界也并非铁板一块——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场合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说明制度在边缘处保留着温热的弹性。一问一答之间,“何以为人”不再是单方面的抒情,而成为哲学与法理的双向质询。

记忆与情感:是控制的装置,还是人格的根基?

雷老师随后抛出观察:在影片中,“记忆”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泰瑞尔公司植入复制人脑中、用以稳定情绪、便于控制的“装置”,又恰恰是复制人自我认同与人性觉醒的种子。记忆被虚构、移植、商品化,模糊了自然人与复制人的疆界;当复制人瑞秋为爱而挣扎、当罗伊在最后关头释放善意,人性的光辉反而在被压迫的“他者”身上得到升华。雷老师据此主张:既然“人”的内核是可被经验塑造的精神世界,那么出身与血肉就不再是裁决人性的唯一标准。

徐老师随即从权利的角度反问:记忆与情感当然珍贵,但在法律眼中,它们首先是需要被保护、也可能被侵害的“人格利益”。她指出,自然人的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固有权利,正因为“固有”,才绝不能像商品那样被植入、篡改或买卖。她把雷老师口中“记忆商品化”的科幻设定,翻译成了一道现实的法律命题——人格尊严一旦可以交易,法律就必须亮出红线,自愿原则、意思表示等一系列规则,正是围绕被法律承认的主体而展开。

两位老师在此形成了极为精彩的互补。雷老师讲的是“记忆让机器成其为人”,是向上的、赋予性的视角;徐老师讲的是“记忆与情感构成受刚性保护的人格”,是向下的、划定边界的视角。一个论证人之为人的可能,一个守住人之为人的底线。学生由此看清:同一个“记忆”,在哲学里是觉醒的火种,在法学里是不可侵犯的权利,二者并不矛盾,而是从两面同时照亮了“人”。

“复制人”算不算法律上的“人”:当下与未来的分歧

临近尾声,课堂迎来最尖锐的议题,雷老师把问题推到极致:如果“复制人”真的拥有了自由意志,它们今天算不算“人”?他倾向于一个面向未来的、开放的“算”。雷老师认为,科幻的意义正在于提前替人类预演那道终将到来的门——若一味固守“血肉出生”的旧标准,或许有一天会把真正有意识的存在拒之门外;这种“类人他者”的镜像建构,恰恰要借陌生化逼我们反身自问。

徐老师则给出了冷静而审慎的“否”。她援引现行制度与司法实践:我国民法只承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民事主体,“复制人”这一科幻概念既非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也未被赋予拟制的主体资格,因而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更无法自主作出有效的意思表示。她还援引全国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纠纷——法院明确指出人工智能模型不是民事主体,其输出内容不构成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她强调,至少在当下,法律意义上的“人”与科幻里的“复制人”之间,还隔着一条尚未被跨越的鸿沟,规则的稳健胜过浪漫的想象。

分歧没有被强行抹平,反而成了全课最有价值的部分。两位老师为学生设置了开放命题:当义体改造、脑机接口、克隆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复制人”不断逼近“人”的边界,以“血肉出生”为起点的主体制度能否、又该在何时容纳一个“被制造出来的意识”?

两位老师一个负责把问题问到极致,一个负责把答案落在实处,“算不算”暂时没有标准答案,但“该怎样思考”已经在碰撞中交给了每一位学生。两种视角摆在一起,学生开始讨论一道题:当法律把线画得越清晰,赛博朋克中“复制人”的想象力,是被保护了,还是被收窄了?


双刃剑:想象力的边界

本次双师课堂,不是一堂课被平均切成两半,而是同一个问题被两位老师从两端反复拉扯。三个议题里,雷老师用哲学的眼睛带学生看见“人”的脆弱与尊严,徐老师用条文的标尺帮学生丈量“人”的边界与分量:他们时而正面碰撞、各执一词,时而相互补位、彼此成就。正是在这种你来我往的跨学科对话中,学生不再是被动的知识接收者,而是主动的思考者——学会用人文的关怀去质询技术,用规则的理性去回应未来。这种跨越“美”与“法”的思辨,不仅拓宽了学术视野,更培养了学生面对复杂议题时的批判性思维与价值判断力。

学生反馈

《银翼杀手》里罗伊的眼泪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是不是人”这个问题可以如此震撼。老师把科幻电影的伦理追问和民法典里冷静的条文放在一起讲,让我明白了技术跑得再快,也要有法律的缰绳和人文的温度。这堂课让我开始真正思考:当未来真的来临,我们该如何定义“人”。

——健康2601卫宇彤

原来民法里的“人”是有起点的、是有资格门槛的。老师用“复制人”这个科幻设定去叩问法律边界,让原本枯燥的民事主体理论一下子鲜活了起来。我第一次觉得法律并不冰冷,它其实一直在努力回答“我们是谁”的朴素问题。

——健康2602尹延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