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研】“对话”与“碰撞”——晋渝经济学课程组课程建设交流纪实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中的经济学”课程建设,加强三校经济学团队沟通与交流,集团专家与重庆移通学院经济学课程组教师代表相聚太谷,就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方法等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16日,集团专家与三位老师深入到经济学课堂,听取了宿佳佳、杨晋丽、郑思杰以及赵云老师的课程。按照课程教学进度,晋中信息学院“生活中的经济学”课程组本周讲授的内容为科斯定理。在教师集体备课时,课程组决定在教学内容统一的前提下进行各具特色的“原理生活化”的教学改革尝试。在课堂上,赵云、杨晋丽与郑思杰三位老师将“校园禁烟”与“宿舍使用权”与“碳交易市场”作为话题,利用对分课堂的方式引导学生们对权利界定、纠纷解决方案的选择进行教学引导;宿佳佳老师通过焦点讨论法,将核心知识点以“谁伤害了谁(Objective)—资源到底归谁使用(Reflcctive)—绿水青山还是金山银山(Interpretive)—大学宿舍归谁所用(Decisional)”四个问题(环节),按照焦点讨论法进行了对分课堂的尝试。

【通识教研】“对话”与“碰撞”——晋渝经济学课程组课程建设交流纪实

17日,集团专家和老师们于上河书院开展“生活中的经济学虚拟教研室”教学研讨会,就课程核心理论、课堂教学与课程建设进行了讨论。

首先,老师们与集团专家围绕科斯定理,就理论的理解与前沿应用,到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教学案例的选择与表达开展对话与辩论。对于科斯定理,集团专家指出,科斯当时能够提出科斯定理是极其幸运的,因为他在研究航船上的无线电台相互干扰时,发现这是一个对等的、互相伤害的孤例,才有机会关注到在产生纠纷之前权利界定的重要性;同时,可是也注意到面对无法清晰界定权利的情况,解决问题的方案不唯一,不同的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都有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芝派学者在法律经济学的最前沿中,给出了理论上无论是面对民事还是刑事案件中,都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即多给原告一个选择的机会,让其选择。在这一前沿问题上,宿佳佳与徐佳两位老师从法学角度对这一前沿研究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作为司法者与立法者也有其自己的“经济学判断”,如何定罪量刑,能够以更低的成本防止犯罪行为的再一次发生,让他们感受到犯罪的成本是如此之高,做到我们中国老话所讲的“上工治未病”。两种学科、两种思路的碰撞与针锋相对,为两校教师备课教学夯实了理论基础。

【通识教研】“对话”与“碰撞”——晋渝经济学课程组课程建设交流纪实

随后,在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的制订上,两校教师就三校大纲是否统一进行了深入交流,老师们认为给予学校的生源特征、通识教育的特征以及三校教师团队跨学科背景的特征,认为将讲义内容中最核心的原理梳理出来放入教学大纲中,三校要“步调一致”,并且赵云老师也将自己在参加“高博会”时所看到众多高校在当下对于通识教学的做法进行了表达,他说当下的通识教育已将“知识点”的讲述转向了对学生“思维训练”的培养,这非常契合集团对于“生活中的经济学”这门课程的建设初衷,所以拿出必要的知识模块形成逻辑闭环,通过生活化的案例,搭配恰当的教学方式,能够最大程度的让老师在教学中实现我们的教学目标。集团专家补充道,考虑到老师们的跨学科背景,如果全部都讲一样的内容,会失去课程以及教学上的多样性,这对于课程建设是不利的,所以老师们可以通过将大纲按照“必讲+选讲”的模式,既保留了经济学的核心原理,满足了思维训练的体系化要求,同时也能够给予老师们最大的自由度,根据自己的学科背景,讲出自己的特色,希望老师们能够通过进一步的探讨与交流,合理评估统一大纲模式在三校推广的可行性,以及课堂教学实施细节等问题。

【通识教研】“对话”与“碰撞”——晋渝经济学课程组课程建设交流纪实

通过此次课上、课下的全面交流,两校教师对彼此的课程教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就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方向有了进一步深入的交流,老师们对接下来三校经济学教师团队的相聚充满了期待!

撰稿:宿佳佳

审稿:赵云

(作者:佚名 编辑:cui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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